實習記者吳冠潔/綜合報導
為了重振0403大地震後受創的花蓮觀光產業,花蓮縣政府縣府共編列10億元預算,今(12)日開始發放振興券,每位縣民可領取3000元,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28日,預計將有32萬人受惠。
花蓮縣政府縣府共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振興券。(圖/徐榛蔚 FB)
花蓮振興券自12日起至18日,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,12、13日在各鄉鎮市的發放所發放,平日14日到18日則在鄉鎮市公所或公告的指定地點領取,只要在今年4月3日前設籍於花蓮縣,或在基準日前取得居留證的外籍配偶、新生兒都可以領取,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2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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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振興券自12日起至18日,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。(圖/徐榛蔚 FB)另外,花蓮縣府鼓勵大家以戶為單位,委託戶內1人領取所有家庭成員的振興劵,加快領取速度,減少排隊等待時間。領取振興券時,需要攜帶身分證、印章,確保能成功領取。
花蓮縣政府鼓勵大家以戶為單位,委託戶內1人領取所有家庭成員的振興劵,加快領取速度。(圖/徐榛蔚 FB)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,此波振興券適用於餐飲、旅遊、購物、娛樂等多方面,為了將使用效益最大化,花蓮縣政府也將與縣內各大業者推出多項優惠方案和活動,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受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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